電子工程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現對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二、組織機構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廖桂生
副組長:楊光暐 丁金閃
成 員:梁繼民 鄧 成
秘 書:王翰儒 郝 瑞 王 靜
職 責:根據學校政策,研究制定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審定考生復試資格、擬錄取名單,復核考生申訴。組織各綜合復試小組進行培訓,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程序規范合理。
研究生招生紀檢督查小組
組 長:劉建鋒
副組長:曹 靜 楊峻瑋
成 員:劉昕雨 杜 蘭 張小苗 傅 光
職 責:全程監督招生復試實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訴、答復考生質疑,確保復試考核程序規范公正。
研究生綜合復試小組
每組由不少于5名本學科(專業)副高職稱以上、具備導師資格的專家和2名秘書組成。
職 責: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招生咨詢電話:029-88202276
監督舉報電話:029-88202254
監督舉報郵箱:seedj@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四、復試資格
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考生可參加復試
注:杭州全日制產教融合培養模式改革專項指標專項專用,如未完成由學校收回統一調配。
五、綜合復試安排
1.差額復試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院的相關規定,復試實施差額復試。除推免生外,全部統考考生(含優研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等)必須參加復試。
2.綜合復試形式
為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學校實際情況以及復試工作要求,經綜合研判,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為主的復試形式,全程錄音錄像。
(1)網絡復試
① 復試內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專業基礎知識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外國語能力考核四部分。
② 復試時長: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鐘。
③ 考核方式:復試采取百分制打分標準。思想政治考核不計入面試總成績,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復試成績(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成績(60分)+綜合素質成績(30分)+外國語能力考核(10分)。
具體考核方式如下:
專業基礎知識部分考核范圍:
注:專業基礎知識考核為4道必答題(分別對應考察科目范圍),由考生隨機抽取作答,每位考生共有2次重新選題的機會,重選只能在當前科目范圍內進行。
(2)網絡復試安排
網絡復試原則上采用“雙機位”,考生使用兩臺設備登錄兩個網絡復試平臺,其中主復試平臺為騰訊會議,用于面試交流,輔助復試平臺為釘釘會議,用于監控和備份使用。網絡復試流程及網絡平臺、設備等要求另行通知。
3.復試進度安排
4.資格審核
學院對擬準予復試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證件不符或不符合復試條件者,不予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通過,開學后復核原件。
六、調劑工作安排
學院將根據各專業一志愿錄取情況開展調劑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杭州全日制產教融合專業學位培養模式改革專項
學校設置杭州全日制產教融合專業學位培養模式改革專項(簡稱“產教融合專項”),招收全日制工程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根據學校招生政策,“產教融合專項”將進行提前批次招生錄取。
1.報考要求
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學院“產教融合專項”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報名(包括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考生)。
2.報名方式
意向考生選擇具備該專項招生資格的導師進行報名。學院根據報名情況,按照招生計劃差額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形式、成績折算、錄取規則等與非專項統考生完全相同。
3.復試組織
全日制電子信息(085400)專業的考生作為該專項第一批次組織復試。全日制學術學位考生作為該專項第二批次組織調劑復試。如前一批次錄取情況滿足招生計劃指標則錄取結束。
4.注意事項
①如報名考生未被“產教融合專項”錄取,則自動轉為報考導師的非專項計劃考生,并按照此次復試成績參加原報考專業排名錄取。
②優研計劃考生不允許更換專業及導師,報名“產教融合專項”的全日制電子信息(085400)專業優研計劃考生復試通過后按照優研計劃政策優先錄取,不參與專項排隊;報名“產教融合專項”的全日制學術學位優研計劃考生不再享有優研計劃優惠政策。
八、擬錄取
1.考生總成績折算
總成績(滿分500)=初試總成績(滿分500)*80%+復試總成績(滿分500)*20%。
復試總成績=復試成績×5;復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視為復試合格(滿分100),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在綜合復試合格的基礎上,加試科目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滿分100),視為加試合格。
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與同等學力加試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心理健康測評作為復試參考。
2.錄取規則
(1)優研計劃考生
優研計劃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原報專業方向及導師直接擬錄取。
(2)普通考生。按統考報名第一志愿、調劑志愿優先次序進行分類排名,在每一類中按照考生總成績順次錄取,根據各專業招生指標數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結束后,錄取信息將統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監督。
(3)最終錄取導師由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確定,未達成一致,考生須服從學院安排。報考意向導師前考生應與導師進行充分交流。
(4)復試結束后,相關成績由學院統一公布。有以下情況者,不予錄取:
①未參加復試者;
②復試或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者;
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3.相關說明
(1)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
(2)因身體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請在待錄取后向學院提交申請,獲批后報研招辦,保留入學資格1年。
九、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十、體檢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考生錄取資格無效,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我院將在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我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電子工程學院
2021年3月24日